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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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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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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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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电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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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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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项目类别: 货物-其他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缆询价采购文件 SZCJ2015-XC-X-012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路灯管理所之委托,就其拟采购的如下内容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说明:
(一) 采购清单: 电缆一批(具体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二) 采购预算: 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220000.00) (三)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响应单位须为产品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经销商(授权代理经销商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8、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详细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电源电缆 vv5*16 米 4000 注: 投标时须提供电缆样品一段,长度30公分左右。 样品需单独密封装订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与询价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未按要求提供电缆样品或样品经询价小组审定不符合采购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三、质量、技术要求:
1、绝缘厚度、护套厚度、交流试验电压、电压降、阻燃性等参数指标均要符合国家标准。
2、数量为暂定数,采购单位在具体施工中可按工程需要进行部分增减。
3、电缆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标。
4、检验单位和检验方式: 电缆到位后,由供需双方共同抽样送苏州市及以上级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经检验不合格者,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因此导致工期延误等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必须进行赔偿。
3、质量保证: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不低于二年,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8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
4、交货要求:
4.1交货期: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十日内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供货。
4.2交货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的指定装卸位置。
5、验收: 5.1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货物的标准、本次所提供产品的规格、技术条件及成交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
5.2验收期限: 供货验收完毕后7天内。
四、响应报价文件组成及其他说明: (须加盖公章)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复印件;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如为授权代理经销商需提供。 ) (4)投标产品生产企业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响应报价表格式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响应内容:
品名 所投品牌规格型号 所投设备详细参数 (注明是否有偏离) 数量/单位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质保期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6)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需注明产品免费质保期并标明免费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和伴随服务,不得低于采购要求) (7)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注: 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贰份,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可到评审现场等候。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响应供应商未到场,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11: 00前。 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15年5月12日下午13: 30在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 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 所报内容包括全部设备物品和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付款方式: 现金或转账 (1)一次性以现金方式; (2)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账 户 名: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 30100188000004892 注: 汇款单上需注明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六、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在供方向采购方提供如下A、B、C单据后二十日内采购方支付总金额的80%货款;20%的合同余款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付清。 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协商后解决。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由甲乙双方即甲方和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D、经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备案后的合同 七、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交纳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1日17: 00(北京时间)前须到达指定帐号(账 户 名: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账 号: 30100188000004892)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注: 汇款单上需注明询价响应单位名称、采购编号、金额,保证金必须以询价响应单位名义进行办理,否则响应无效。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
2、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单位退款账户信息后退还,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单位退款账户信息后退还。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选择成交供应商。
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 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九、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合同生效:
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备案生效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需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十一、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4、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询价响应单位注意。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6、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 215002 联系人: 张瑾 联系电话: 0512-65238891 采购单位联系人: 钱礼芳 联系电话: 0512-66182030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 附件:
询价响应函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我方收到贵公司 号询价采购通知,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并向贵公司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采购通知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全部设备物品和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2、如果我方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询价采购通知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3、我方愿意提供采购方在询价采购通知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成交。
5、我方同意因运输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
6、我方愿意遵守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方承诺该项报价在递交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我方同意成交后若不履行询价采购通知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成交标资格将被取消。
8、我方同意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9、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10、与本次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方: (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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